政壇:小氣候:「猛人」入局 政府忐忑
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宋林因涉嫌嚴重違紀遭內地免職調查,他於本港的三項公職或銜頭,分別是獲委任為經濟發展委員會委員、廉政公署道德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先後被「搣柴」,僅餘下去年七一被委任的太平紳士,宋林事件看似冰山一角,其實對港府目前公職委任、「搣柴」準則,卻有警醒效用。
近年新設立的經濟發展委員會和金融發展局,都有較濃厚中資色彩背景的人士加入,一切源於近年中港交流頻繁,要有熟悉中港事務人才加入有關諮詢委員會,才可在經濟金融等領域有更準確拿捏,但說到底政府基本上仍以用人唯才為大方向。
但宋林事件上月中曝光後,卻令政府中人大感「前車可鑑」,且中方反腐風暴蔓延到香港,宋林事件翻版會否發生,無人說得準,但無可避免是外界關注,有熟悉情況人士未有個別評論事件,但肯定不能「斬腳趾避沙蟲」,不論背景、只要人選合適理應繼續委任有關人士,套用法律概念則是無罪推定原則,否則日日夜夜要處理滿天飛流傳的故事,已足夠令他們疲於奔命。
向前一步沙盤推演,其實政圈不時流傳有些人「好猛料」,可以搭通中港天地線,自然令政界中人另眼相看,有時只可以「講個信字」,就算非百分百相信,也只可以「疑中留情」,但說到底還是要想盡辦法找出事實的絕大部分,否則所託非人,只可嘆句悔不當初。
回看宋林事件曝光,廉政公署約一周後才發表聲明,宣布宋林不適合繼續出任有關委員會主席,並公布繼任人;政府更要在事發後半個月,才宣布終止委任宋林為經發會委員。政圈中人表示,按照不成文慣例,如某人因某些事件,遭到本港執法機關確認調查,基本上該人會辭去其職務和所有公職,當然個別情況可以申請無限期休假,由此觀之,今次宋林事件非本港執法機關「出手」,因此要時間去了解並跟進最新情況,政府才可拍板處理手法,包括是否將部分公職「搣柴」,處理滯後,尷尬卻早到,誰也始料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