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端午節將到,食物安全中心完成糉子調查,從食肆、食物製造廠及多個零售點抽取一百零四個樣本化驗,驗出上環皇后大道中三百二十八號嘉豪酒家售賣的鹹肉糉含禁用防腐劑「硼酸」,含量為百萬分之四百一十,其餘樣本都合格。食安中心已指令有關商戶停售有關食品和追查食物來源,如有足夠證據,會考慮提出檢控。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硼酸非准許防腐劑,售賣含硼酸的食物屬違法,違例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