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委員邵友保,其子邵公全於去年十月被高院頒令破產,他在破產前兩個月曾擔保一間自己擁有股份的公司海洋開發有限公司(首被告),向財務公司利星行信貸有限公司(原告)借錢,並透過首被告用他報住的跑馬地嘉苑單位抵押給原告。由於首被告最終未有還款,原告昨入稟高院向首被告及次被告邵公全追討欠款及收回單位,但未有透露金額。

案件編號:HCMP 1149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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