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售賣溏心皮蛋馳名的上環永樂街老店「順興號」發生家族爭產,成員之間就創辦人郭榮輝生前立下的遺囑,涉及店舖的股權分配有爭議。死者遺孀及次子質疑死者在死前兩個月簽署遺囑時的精神狀況,要求法庭宣布該份遺囑無效,並要求撤銷郭家長女及三子作為遺產執行人的身份;長女及三子則要求法庭令該份遺囑有效。這宗皮蛋版的「溏心風暴」昨於高院開審,一直跟進死者身體狀況的心臟科醫生供稱,死者簽署遺囑當日的精神狀況並無異常。

死者次子郭德明質疑其父去世前兩個月所立遺囑屬無效。

本案其中一名原告、死者三子郭德成。

順興號遺囑後股份分布

原告分別是長女郭淑娟及三子郭德成,被告則是遺孀李煥及次子郭德明。因中風需坐輪椅的遺孀昨在次子陪同下到庭聽審,惟案件開庭約半小時後,她因身體不適先行離去。據悉,涉案「順興號」舖位現時市值約數千萬元。

醫生指立遺囑時清醒

原告代表律師在開案詞指,順興號舖位由金禾投資有限公司持有,死者郭榮輝未立遺囑前,死者佔該公司五成股份,遺孀佔兩成,次子及三子各佔一成半。死者於一○年四月底指示其律師替他立遺囑,並拿到醫院讓他簽署。該份遺囑中,死者將其五成股份中的四成平均分給他四名女兒,餘下一成則由次子及三子平分各佔一半;死者在同年六月十一日因肺癌過世。

惟被告一方質疑指,死者與妻一直關係親密,不可能沒留半點股份予她,故質疑死者簽遺囑時的精神狀況有異或受人影響;被告又指死者平時以鶴佬話與家人溝通,故在沒有翻譯的情況下,他是否能清楚表達其意思及理解遺囑內容亦有所質疑。原告對此回應指死者當時精神狀況無異常,且有醫生見證,並清楚理解遺囑內容。原告又指,被告在死者死後半年才對遺囑提出質疑,認為是因被告一方只擁四成股份,未能控制公司才有此行動。

原告之後傳召證人作供,早於九八年已替死者診症的心臟科醫生方平正表示,死者在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於醫院內簽遺囑前,他用十分鐘替對方檢驗精神狀況,其含氧量顯示正常即表示清醒,他亦發現死者對答正常及能理解他的說話,亦能以廣東話溝通。在被告盤問時,方則承認因非精神科醫生,並沒有完全依照該方法檢驗死者的神志及給予評分,亦沒有問死者知否有多少資產。

案件編號:HCAP 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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