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八歲運輸工去年九月十五日凌晨喝醉,在天水圍天慈邨街頭無故指一名五十二歲男精神病患者是魔鬼,狂踢對方頭部至倒地後,再用雨傘插入他的口中,事主受傷腦出血留醫近兩個月,現居於老人院,大小便及起居需人照顧,四肢活動能力受損不能步行。

被告林鎮偉早前於區院承認嚴重傷人和襲警兩罪,昨被判監四十個月。法官判刑時形容今次事件非常不幸,事主葉永安手無寸鐵被打至殘廢,能夠完全康復的機會極微,又指被告過往已因酗酒問題需接受治療,而且有多項暴力案底。

案件編號:DCCC 1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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