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局昨公布第四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諮詢文件推動電子學習,其中一個重點建議,是要求全港約一千間公營中、小學於一七/一八學年完成鋪設無線網絡Wi-Fi校園設備,但除了當中一百間試點學校早獲當局資助鋪設Wi-Fi外,其餘九百間學校料每間只額外獲十萬元一筆過津貼及每年七萬元額外經常性開支,用以租賃Wi-Fi服務或購置流動電腦裝置。有學校直言擔心津貼不足以租賃Wi-Fi服務,只能「睇餸食飯」。

諮詢文件建議的五項措施,包括撥款加強學校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及重組運作模式;向香港教育城提供一千萬元一筆過津貼提升電子學習資源質素;更新學校課程並改變教學及評估方法,如在初中「增潤科技教育學習領域課程」及高中「資訊及通訊科技科課程」內,持續裝備學生程式編寫的相關技能;舉辦教師培訓並把電子科技融入課程教學等。諮詢期至今年七月六日。

每年僅獲7萬撥款

教育局繼早前公布下學年撥款五千萬元為一百間試點學校安裝Wi-Fi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昨表示,建議於一五/一六學年向剩餘九百間學校發放合共九千萬元一筆過津貼,鼓勵用作租賃Wi-Fi服務或購置流動電腦裝置,即每間學校僅獲十萬元,分三年使用。

同時,當局又建議在現時每年約三億二千萬元資訊科技綜合津貼上,每年額外增加七千萬元經常性開支,即每間學校每年只額外獲發約七萬元津貼。教育局總課程發展主任(資訊科技教育)佘孟解釋,學校向網絡供應商租賃Wi-Fi服務更具彈性,亦方便更新專業系統和軟件。

不過,非試點學校保良局朱正賢小學資訊科技科主任李志成直言,現時每間小學約獲三十萬元資訊科技綜合津貼,但主要用作聘請技術支援人員,約三成用於電腦保養和維修,所剩無幾,日後只能動用額外七萬元津貼租賃Wi-Fi服務,「依家叫做有撥款,但要睇餸食飯,唔夠要自己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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