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般文化人、新聞工作者待遇都不是很豐厚,退休時也沒有大筆退休金或終身長糧。不過,如果機緣適合,又比較機靈,具備相當眼光,要改善境遇甚至致富,並非太困難的事。例如有一天,大俠的武俠小說尚在報上連載,字房排好了稿,他順手將那頁稿紙給了某編輯,這位編輯退休已久,數月前在清理舊物時,把這頁原稿挑出來,賣了十七萬元。而該編輯的一位同事,將歷年來一些學者、書畫家給他的信和作者簽名相贈的書籍售出,由於數量不少,所得以百萬元計。

兩年前,張愛玲一頁寫了七十多個字的便箋,在市場上賣得四萬多元。有人想起她寫過多個劇本,時值豈不亦以百萬計?於是向當時尚在世的王老導演打探。老導演說,全都扔到垃圾桶去了,扔的時候當然意識不到是在扔掉一筆財富。

羅孚被誣出賣機密,軟禁於北京時,羅太曾把家庭資產和存摺給掌管左報的金堯如看,希望金施以援手,其後金確實奔走出過力,這當然是因為當年羅家資產不多,和出賣機密扯不上關係。如果這事晚一、二十年發生,而羅孚將所有收藏字畫全套了現,就會是一筆頗大財富。上文所舉例子,只是名人筆迹,羅孚雅愛書畫,有眼光,交往每多名畫家,現今藝術品市值在瘋漲中,倘有同樣冤案,便水洗難清,這叫禍福不可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