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鐵工程不單止超支、延誤,還有涉嫌官商勾結、隱瞞行騙、知情不報的種種醜聞,愈揭愈臭更愈有,遂引發公眾怒火,上街遊行抗議。點知,給了警方一個藉口,製造立威示惡的機會,向反高鐵遊行人士施放十一次胡椒噴霧。

在網上,看到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遊行事件中,被一個警員近距離(不足一呎半),兜口兜面向着眼睛部位狂噴胡椒噴霧,梁議員應已失去還抗力時,居然有一警員從後箍着梁國雄,再有另一差人手持噴霧閃出加入噴射,即兩支胡椒噴霧向一個立法會議員面部發射,有圖為證,大家可以上網覽閱。咁嘅暴力行徑,是變態?定係有特權呢?

按警方使用胡椒噴霧守則,要警告後,才在「兩呎」距離外使用,否則,便屬違反指引。

大家睇吓!身為執法的警員,竟可在眾多傳媒鏡頭下,特意喪噴一個知名的公眾人物,不顧法紀的做法,所為何事呢?

本人多次實地採訪大小遊行,好多時,警方諸多刻意製造事端,例如突然封路、截龍、收窄遊行路線,令交通擠塞、人車爭路,就係等有人沉不住氣,出言吵罵,甚至爭執和衝突,這些場面便被記者攝入鏡頭,當報道時,火爆的畫面,便讓沒在現場「見證」的人,感覺「好亂」,兼有危險,尤其是一些主張和平理性的市民,更心感不安!

而每次「衝突」後,各大小傳媒一定引述警方發言,說佢哋點樣啱晒,示威者點不守法,這便是「話語權」操控的偏頗囉!

今劑警方肆無忌憚「行兇」,就係話畀香港市民知,唔使出動解放軍,一群不顧道德的「紀律部隊」也能「清場」,所以,梁議員點投訴,那三件差佬都唔會燉冬菇的!

「七一佔中」,仲有無人敢行出來呀?

彭志銘

次文化考古學家,對城中潮語有深入研究,博徵博引,廢官廢人行埋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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