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子源、郭增龍報道】本港海域禁止拖網捕魚一年多,惟仍有本港漁民無視禁令,於晚間偷偷出海進行拖網捕魚,記者早前乘船往大嶼山以南海域,發現有近十艘拖船作業。有漁民指非法拖網除影響海洋生態,更把漁民放在海床的浸籠拖走,招致損失,並炮轟當局執法不力,「守法嘅反而搵唔到食,喺咪要逼大家犯法先得?」

有漁民深夜出海,在本港水域違法拖網捕魚。

漁船進行拖網作業時會撐兩條長杆。(資料圖片)

漁船發現水警輪後,立即駛向內地水域,逃避港方追截。

何俊賢建議增加執法密度,以打擊非法拖網。(資料圖片)

政府以保護海洋資源,讓漁業維持可持續發展水平為由,通過《漁業保護條例》附屬法例,在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網捕魚。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撥款,向受影響的拖網漁船船東提供一次性援助,賠償額接近十億元,俗稱「蝦拖」的拖網船,每艘可獲一百八十萬元至四百五十萬元的賠償。

遮掩「牌眼」 疑逃避執法

然而,有部分蠱惑漁民「又食又拎」,眼見禁止拖網捕魚後,海上魚獲豐富,加上看準執法部門晚上鮮有執法,遂於深夜偷偷出發,兵分兩路至香港西南及東方水域非法拖網,有漁民估計,每艘船隻可獲價值數萬元的魚獲。

記者為了解非法拖網的嚴重情況,上月兩度於晚上十時許乘船出海,抵達大嶼山石鼓洲以南的水域,隨即發現有最少三艘「蝦拖」,其船尾兩邊分別撐起兩條綁着魚網的長杆,正進行拖網捕魚作業,當記者駛近拖網漁船時,發現對方刻意遮掩俗稱「牌眼」的漁船編號,似為逃避執法人員的調查。

據本地漁民透露,記者發現三艘「蝦拖」均為香港漁船,他們幾乎每晚九時許出發拖網,直至凌晨四時許左右,他們分別到長洲碼頭及屯門青山灣碼頭泊岸,再將魚獲分類,送往市場販賣,有漁民直指漁護署執法不力,讓非法拖網愈見猖獗,影響其他漁民生計,「他們錢(賠償)已經拎咗,但又繼續晚晚拖網,點解冇政府人員執法?」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自禁止拖網捕魚的法例實施後,署方截至今年三月,在本港水域內進行共七千三百次不定時及針對性的巡邏,並與水警進行二十八次聯合執法行動,打擊非法捕魚活動,至今因違反拖網捕魚規定而成功檢控的個案有十一宗,涉及十三艘船及十三人。發言人呼籲如有發現違規拖網捕魚,應立即通知漁護署或警方,以便盡快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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