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警員連開三槍擊斃尋妻青年引起全城熱話,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關注事件中警方開三槍的必要性,又質疑警方與死者對峙期間,有否嘗試使用其他較低武力措施以和平解決問題,冀人證及現場閉路電視可令事件水落石出。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解釋事發於電光火石之間,實際擊中的部位有待調查,警方重案組會完成報告,並交予死因庭進行死因研訊,並強調警方對使用任何槍械都有明確規定。

死者的遺體由警方用帳篷遮蓋。

警員莊澤瑋於前年四月加入警隊。

開槍警署警長羅健豪加入警隊二十六年。

警方在死者的客貨車檢走一本紀念冊。

警方出動機動部隊在開槍案現場搜證。

近年警員開槍事件簿

警署警長羅健豪及警員莊澤瑋在事件中分別開了一及兩槍,兩人同駐守觀塘警區巡邏小隊第四隊。據了解,羅現年四十多歲,入職警隊二十六年,過去的工作崗位大部分與刑事調查工作有關,曾駐守荃灣警區情報組、反黑組及新界南及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約半年前由警長升任警署警長後才調往觀塘警區。同袍及上級均形容羅健豪做事勤快有條理,又指他獲擢升警署警長,已足證他有一定查案能力。至於莊澤瑋則是在一二年四月入學堂受訓,巡邏小隊是他同年十月出班後第一個崗位,同袍形容他是勤奮好學的新人。

資深警:無時間瞄準手腳

據悉,兩警向上級匯報事件及錄口供後將會見心理醫生作心理評估,將暫調至內勤部門方便協助調查。而他們所用的警槍及射出的子彈都會交予槍械鑑證科調查,以確認究竟誰人擊中死者哪個部位、開槍角度及瞄準部位,內容將是提交死因庭的報告重點。資深警務人員稱,警方開槍前會盡可能先警告,但若太危急可直接瞄準對方身體最大位置開槍,但以制止激烈行為為目的,而非殺人。他又指,現場情況不容許兩警隨心所欲挑選射擊位置,加上死者當時情緒失控、危及他人性命,故要採用最高武力制止。閉路電視影片中可見兩警有事先作口頭警告才拔槍開火,坦言:「咁危急仲點可能有時間瞄手定腳去開槍?」

警方發言人重申,對使用槍械有嚴格規定,警務人員可在三種情況下開槍,一是保護自己或他人免受生命威脅或身體嚴重受傷、二是為了拘捕任何有理由相信犯了嚴重暴力罪行而企圖逃避拘捕的人、三則是為平息騷動或暴亂,但前提是不能以較溫和武力達到目的。○五年,軍裝警員朱振國「單咇」巡至深水埗保安道遇上形迹可疑的廖智勇,截查身份證時遭對方以生果刀直插朱左頸大動脈後逃走。朱失血過多致全身癱瘓,後證實左腦萎縮猶如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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