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前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形象顧問的宋麗娜及其兒子,把母子倆名下位於香港元朗加州豪園A期的兩間獨立屋三按給一間貸款公司後未能還款,昨遭該間中國銀盛金融信貸控股有限公司(原告)入稟高院追債。原告要求高院下令兩名被告宋麗娜和簡偉聖還款,把該兩間獨立屋交吉及准許原告出售該兩屋;但入稟狀未有透露被告的欠債額。按土地註冊處資料,兩被告三年前斥資二千一百八十萬元購入涉案兩獨立屋,把該兩屋作一按和二按,再於去年一月向原告作三按,被告於同年十一月曾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擬用二千萬元出售該屋,但交易尚未完成。

案件編號︰HCMP 9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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