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汽車維修員一一年尾涉持刀斬傷一名小巴商會執董及其妻子,被控有意圖傷人及傷人兩罪。高院四女三男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二十九歲被告溫浩然兩項控罪不成立,當庭獲釋。被告原被控於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馬鞍山官坑村,有意圖使男事主趙仁安(四十三歲)身體受傷,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傷害女事主冉海艷(三十九歲)。證供指兩事主當晚飲宴後駕車回家,趙落車時突被一名刀手斬傷,手筋被割斷,再嘗試阻止時被斬傷右後耳。

案件編號:HCCC 291/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