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保安員懷疑同任保安員的女友移情別戀另一已婚男同事,用生果刀插死女友,更於翌日持菜刀斬傷「情敵」。被告早前在高院否認謀殺女友,但承認企圖謀殺情敵。案件早前審訊,四女三男陪審團昨退庭商議逾八小時後,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被告謀殺罪成。

被告潘文琛被裁定謀殺女友罪成,判囚終身。(資料圖片)

被告父中途離庭

法官就謀殺罪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至於企圖謀殺罪則判監十二年,兩罪刑期同期執行。法官指事件其實可以簡單解決,但被告卻不願放棄與死者的關係,結果釀成慘劇。

三十二歲被告潘文琛,被控前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大埔太和邨居和樓某單位內謀殺女友羅育如(當時二十四歲),另在翌日於東涌藍天海岸屋苑保安員休息室內企圖謀殺男同事陳戴煒(當時二十歲)。被告聞判囚終身後並無太大反應,只是一直低頭;而由開審至今每日均到庭的被告父親潘鑑泉,昨聽判時面容繃緊,並且不時閉起雙眼,並於宣判中途已衝出法庭離去,並無聽到判刑。

法官判刑指,根據陪審團的裁決,被告明顯有意圖殺害死者,惟即使如被告所言死者移情別戀,亦不應遭殺害。事件本可簡單解決,就是被告放棄讓死者與新歡展開新生活,不願放手,最終釀成慘劇。法官又指,陪審團的裁決顯示他們接納控方精神科專家所指被告沒有嚴重精神問題,只是有適應障礙且佔有欲強,希望佔有死者。

據控方案情指,被告因懷疑死者移情別戀,當日帶同生果刀上門殺害她,並於翌日追斬情敵。但被告自辯時則聲稱因女友堅持分手,他想以生果刀自殺,拉扯間死者跌倒,令後背誤被他手持生果刀插到。死者痛苦亂抓時抓中被告下體,被告因痛楚插了死者後背兩刀致死。被告一度想認誤殺但不被控方接納。

案件編號:HCCC 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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