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王維基任主席的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港視)前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通訊辦要港視先取得本地電視服務牌照後,才可採用DTMB傳送制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的決定。

港視在入稟狀指,廣播條例根本並無規管廣播式流動電視服務,通訊辦的決定基於對廣播條例的誤解。另外,即使法庭裁定流動電視服務受到廣播條例規管,港視也要求高院頒令宣布,港視毋須取得本地電視服務牌照,也可提供流動電視廣播服務。

申請人包括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及香港流動電視網絡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根據政府過往一貫的政策公布,廣播條例要先經修訂才可規管到流動電視服務;政府選擇不修例,並採取「鬆手」的規管,讓流動電視服務業自行規管,令港視以為只要取得綜合傳送者牌照,便可用DTMB傳送制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港視才肯花巨款向中國移動旗下公司收購了綜合傳送者牌照。

申請人認為通訊辦在今次事件中沒有遵從、或誤解、或錯誤應用政府的一貫政策,又指通訊辦破壞了港視的合理期望。

案件編號:HCAL 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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