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生了一件事情,當時我曾經想力陳己見,最後選擇了沉默。我認為沉默是必要的。」

這一句說話,因為最近被作為公開試的題目而非常火紅,有人說是對學生植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但我就想到有個人是十分適合這句子,他也很有需要學會沉默的,他就是某法律界人士了。

某法律界人士剛對傳媒發表「驚世」言論:「如不想施國安法應速為23條立法。」如不想被輪姦,就應該乖乖地腿張開被強姦???這是哪門子的邏輯?整句句子甚至讓人懷疑其專業資格是如何得來的。筆者在此奉勸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了。

素顏天使

香港知名博客 (plainfaceangel.blogspot.com),點擊率超過一千萬。正宗港女,土生土長,覺得港聞版好睇過電視劇。

(周一至周五見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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