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三十五,標準工時四十四」。標準工時委員會昨舉行公眾參與及諮詢委員會,十多名街坊工友服務處及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成員趁諮詢會開始前,帶同「時鐘橫額」請願,要求將標準工時訂為每周四十四小時,超時補水一點五倍。工會將請願信交予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梁接信後表示樂意聆聽各界聲音,再將意見提交政府。

工友將橫額上的時鐘「調教」至黃昏時分,將時鐘交予梁智鴻,寓意「打工仔」要有標準工時。街工會務幹事王曉君指,長工時導致本港打工仔減少休息,影響健康,目前全球已有八十個國家具法例規管工時,包括以經濟、工業或農業發展為主的國家,證明工時規管於各種情況均可行,故香港須盡快為標準工時立法,並要求將標準工時訂為每周四十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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