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會不會有來生?這個問題見仁見智,但觀乎本港一男一女兩隻老漢奸不遠萬里跑到美加,厚顏要求洋人支持香港「民主」,向北京及港府施壓,令人懷疑引清兵入關的吳三桂又借屍還魂。

自鴉片戰爭失敗後,中國忍受百年恥辱,雖然近年再次崛起,但民族恥辱記憶猶新,每逢有人要求洋人干預中國內政,必然刺激北大人的神經。對於部分港人數典忘祖,漢奸賣國無恥有榮,有人歸咎於當年《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功虧一簣,並提出建議,如果香港遲遲未就二十三條立法,可試行「國家安全法」,或由中央訂立適合香港的安全法,或匯總包括二十三條內容的相關法律,直至香港立法為止。

不錯,如果香港試行國安法,漢奸走狗必定聞風喪膽,逃都來不及。問題在於,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二十三條必須由香港自行立法,北京不能越俎代庖,而除了《基本法》附件中列明的全國性法律,其餘不能在香港實施。所以,香港試行國安法可能於法無據,必然引起反對派強烈抗議,一般市民也會反感。老實說,連較為溫和的二十三條立法尚且阻力重重,有無限期拖下去之勢,怎麼可能試行更為猛烈的國安法呢?而一旦試行國安法,等於推翻五十年不變,提前一國一制,北大人有這個魄力嗎?

香港回歸快十七年了,北大人自問對香港有求必應,呵護備至,可惜香港人非但不領情,反而人心愈走愈遠,除了漢奸大搖大擺,港獨思潮更如病毒蔓延,北大人心中着急乃至憤怒是可以理解的。在這種情況下,有人重提二十三條立法,有人建議試行國安法,有人詮釋愛國就是愛社會主義之國,不足為奇。

但正如普京名言,沒有實力的憤怒毫無意義,說得出就要做得到,做不到的就別說出。若是說得出卻做不到,北大人只會滅自己的威風,徒增漢奸氣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