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駐校教會傳道人被指藉教授性知識及清潔包皮非禮兩男生下體,昨判無罪釋放。曾將陰囊當膀胱的主審區院法官林偉權指,他相信事緣兩名事主受包皮過長困擾,事主確曾主動向被告請教及要求協助翻包皮,被告處理手法雖瓜田李下、不懂避嫌,思想保守者或質疑被告過於開放,但被告無猥褻意圖,故裁定被告九項非禮罪全部不成立。隸屬路德會恩光堂的被告黃偉明(四十八歲)在裁決後說:「感謝主」。其妻聽畢裁決,即喜極而泣在庭內與被告相擁。

案件編號:DCCC 10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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