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八歲無業漢梁家輝涉嫌兩度在港鐵站內,從後用打火機在着裙女乘客的臀部位置點火,被控兩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昨被區院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時承認有服冰毒,經常「諗多咗」。三十歲女文員時政婷供稱,她於去年八月一日晚在長沙灣港鐵站內,突感臀部灼熱,轉身發現裙子着火,一名男子拿着打火機逃走。二十八歲市場主任曾蔚殷則指,八月四日在油麻地港鐵站扶手電梯,突感有熱的硬物壓臀,轉身發現被告縮手並逃跑,途人聽到呼救協助制服被告。

案件編號:DCCC 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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