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港土生土長的印度裔資優男童,四年前在灣仔港鐵站內疑撞到一名中年港婦的手,兩人糾纏一輪後分別報警,男童事後被捕,遭扣留警署逾五小時才獲釋。男童母親質疑警員因種族緣故,僅聽港婦一面之詞便拘捕其子,遂代表兒入稟控告律政司司長和涉案警員,要求賠償和道歉,成為本港首宗警員被控違反《種族歧視條例》案件,昨在區院開審。

現在英國讀書的原告SINGH Arjun(左),專程回港作供,其母(右)昨亦有到庭。

倫敦大學主修物理

原告SINGH Arjun,現時是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物理系的學生,今次他專程回港作供。原告由其母SINGH Anita Guruprit代表興訟,被告依次為律政司司長以及灣仔警署警員洪啟鑑(譯音)。

原告的律師稱,一○年一月六日下午,當時十一歲的原告獨自搭港鐵返回灣仔住所,在扶手電梯意外撞到一名陳姓婦人,雖然原告連聲道歉,但陳婦仍不斷辱罵他,並在出口截停原告。原告的右手被陳婦緊緊抓着,兩人先後報警。次被告與同袍到場查問後拘捕原告,原告在警署被扣留五個半小時才獲釋。律政司於三個月後去信原告一方表示不會有進一步行動,承認當時陳婦行為不當。原告指.他當日亦有投訴遭陳婦襲擊,並有人證和閉路電視片段佐證,原告認為次被告因種族歧視而未有理會其投訴,反視他為疑犯。

案件編號: DCEO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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