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強監管食物內農藥等除害劑殘餘的《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今年八月生效,食物及衞生局月前突建議剔除條例符表內三種除害劑,原因是國際未有該三種除害劑統一殘餘物定義及含量上限,一旦採用美國或中國標準,另一方的進口本港食物就有機會超標。

食衞局未有充分解釋惹起本港為「遷就」內地不顧食物安全質疑,有立法會議員促當局今在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說明以釋除疑慮,食衞局則強調本港「遷就」內地而剔除三種除害劑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食衞局今年一月提出修訂,指在接獲國家質檢總局建議後,計劃將三乙膦酸鋁、噻苯隆及三苯基氫氧化錫三種除害劑剔除。有電子傳媒昨引述專家指上述三物質有明顯毒性,質疑本港當局為「遷就」內地而不顧本港食物安全。不過,食衞局昨晚回應時強調,有關說法與事實不符。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副主席何俊賢亦相信當局建議與「遷就」內地無關,以他理解三種除害劑現已甚少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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