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卓悅控股旗下附屬的卓悅美容有限公司前總經理陳景豪,聲稱去年遭公司強迫辭職,昨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三個月代通知金,涉款約三十萬元,但辯方指陳犯下嚴重過錯,故接納其請辭。審裁官一度質疑,「咁大間上市公司,連最基本啲嘢都做唔好,仲點同股東交代?」但其後又向陳說,「似乎係你理虧」,勸喻陳撤銷申索,但陳決定繼續申索,案件押後至下月八日提訊,屆時或傳召卓悅主席葉俊亨及副主席鍾佩雲作供。

申索人陳景豪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卓悅美容追討三個月代通知金。

「犯彌天大罪」逼請辭

申索人陳景豪曾任南區區議員,前年三月入職卓悅美容,負責管理美容院業務,轄下約有五百五十名員工,他指,去年五月十五日事發當日突被召回公司,遭老闆及同事共八人質問,指摘他無及時處理下屬「穿櫃桶底」事宜,又無向公司申報其下屬與供應商職員的夫妻關係,「已犯彌天大罪」,遭老闆激動喝罵,「究竟你想自己辭職,定公司炒你?」他指脅於當時形勢不妙,加上身體欠佳,迫於無奈簽署協議書即日辭職,雙方並無商談代通知金事宜。

其後他覺事有蹺蹊,因老闆半年前已知下屬丈夫從事化妝品代理,他亦從未收過警告信或口頭告誡,認為公司迫他辭職是早有鋪排。辯方派出人事部經理到場應訊,轉述老闆稱,陳確犯嚴重錯誤,牽涉錢銀及管理問題,作為公司高層責無旁貸,故接納其請辭,至於是否和解,視乎陳的意願。雙方一度休庭商討和解問題,但最後陳決定繼續申索,並指會傳召同被解僱的前卓悅美容副業務發展總監尹仲儀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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