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屆八十五歲的嘉華國際集團主席呂志和,疑遭一名陌生男子用電郵形式恐嚇,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堂。涉案男子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四月二十八日再訊。控方會等候諮詢法律意見,以考慮控罪是否合適。被告准以現金一千元保釋外出,但不得再騷擾呂志和等控方證人。

呂志和疑遭人發送電郵恐嚇。(資料圖片)

被告伍凱威應訊後獲准保釋外出。

三十三歲被告伍凱威,在控罪書上並無報稱職業。控罪指,被告於四月二日,在北角渣華道一九一號嘉華國際中心二十九樓的嘉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內,威脅男子呂志和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

禁騷擾控方證人

控方昨日沒有透露案情,只要求被告在保釋期間不得騷擾控方所有證人,包括被列為控方第一及第二證人的呂志和及其公司經理,其他控方證人則是被告的家人。控方亦要求被告不能與他們接觸及談論本案,並須遵守不離開香港及定時到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據悉,被告於事發時涉嫌用家人的電郵地址發送電郵給呂志和,內容包含刑恐字眼,而被告與呂志和素不相識。

嘉華國際集團發言人指,該集團的人力資源部於本月初接獲一匿名電郵,並於本月四日交由警方處理,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便作出任何評論。

案件編號:ESCC 129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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