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執政國民黨圖藉在立法院的優勢強行通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引發學生佔領立法院,後更進一步佔據行政院,引致警方到行政院清場,總統馬英九指摘學生違法,箇中誰是誰非,我並不想在此論述,但在facebook上見到商台前主持人李慧玲、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到當地聲援,大讚學生好嘢,還在facebook上圖文並茂。

忽然想起在○八年十月十五日,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因反對生果金資產審查,在立法會「掟蕉」,結果迫使當時的曾蔭權政府讓步,成為香港有史以來在立法會的首宗「議會暴力」事件,引起各界熱烈討論,褒貶不一,但當時仍在商台的李慧玲在大氣電波上指摘黃毓民議會暴力,認為掟蕉行為不該在立法會出現,而陳淑莊在立法會時也反對「拉布」,認為阻礙議會工作,可是六年後的今天呢?

若論影響及事件的嚴重性,黃毓民掟蕉只是做戲,拉布也是意見表達方式而已,台灣佔領立法院與行政院則是「大件事」,在一些地方可能出動軍隊、宣布戒嚴了,但兩人竟到台灣支持,究竟她們的標準是甚麼?為此,李慧玲是否應該收回當初的言論,並向黃毓民道歉呢?陳淑莊也應撤回反對拉布了。政治和傳媒人物應有處事標準,對事不對人,但觀乎兩人到台灣的行動,似有做騷、爭取曝光之嫌。

實際上,李、陳兩人的行徑明顯是「Pat Pat指揮腦袋」。當日李慧玲主持電台節目,陳淑莊則是尊貴的議員,當然可以唱高論;但今日情況逆轉,失掉電台平台的李慧玲影響力下降,陳淑莊也成了雙失,把握時機搶曝光對兩人來說非常重要,導致她們要今天打倒昨天,這與建制中人隨風轉軚有甚麼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