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偷竊積犯判監三月緩刑
【本報訊】七十二歲老婦七犯盜竊,但屢判不改,再犯被法庭判監半年後提出上訴,高院暫委法官胡國興於本周三審理其上訴時表示:「對於慣犯,唔通要判終身監禁咩?」結果改判她感化令兩年。
她昨再因另一宗店舖盜竊案出庭,荃灣法院裁判官因她有感化令在身,遂判她監禁三個月,但緩刑兩年,並勸她正視自己問題,尋求專業人士協助。被告石延娥則向法庭承諾不會再犯案,說會從此改過自新。
控罪指,被告於一月十六日,在葵涌好爵中心一間便利店內,偷竊兩個飯盒、三包蛋糕及兩包麵包,總值七十元二角。
案件編號:TWCC 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