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法輪功學員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他們在深水埗港鐵站附近擺街站宣揚法輪功多年均無被驅趕,但去年四月起突被食物環境衞生署沒收街板及橫額,他們指食環署做法侵犯其言論及集會等公民權利,要求法院推翻食環署決定。高院昨就是否受理司法覆核申請開庭聽取與訟各方陳詞,案件今日續審。

申請人是洪瑞峰及徐慧敏,答辯人是食環署署長及律政司司長。案件昨聆訊期間,法輪功約五十名學員早上在高院門外拉起橫額抗議;十多名青年關愛協會成員昨亦於高院外另一邊拉起橫額表示支持食環署執法。

申請人代表律師指洪瑞峰在涉案地點擺街站已有十二年,徐慧敏亦於港九各區擺街站多年,過往均無人投訴阻街,但自青年關愛協會不斷在其街站附近「打對台」後,食環署便在去年四月起開始沒收申請人的街板及橫額。律師指該些街板及橫額與議員的街板性質不相同,申請人旨在表達意見,故毋須作出申請,食環署的做法侵犯其言論及集會等公民權利。

政府一方回應指,即使是個人發表意見,亦不能未作申請便隨意展示街板及橫額,若所有人均這樣做,會造成阻街及擾亂社會秩序,而且該些行為亦是違法。

案件編號:HCAL 73,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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