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全港超過十六萬公務員的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建議方案出爐,公務員事務局昨日提出四項建議,應對公務員未來可能出現的「退休潮」,其中新入職公務員退休年齡由六十歲延至六十五歲,紀律部隊新入職人員一律退休年齡為五十七歲,如通過每年評核可延至六十歲退休,而現職公務員已屆退休年齡可延任最長五年,即至六十五歲,期間不獲考慮晉升,有關建議諮詢為期四個月。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強調,當局會小心研究多項建議對政府帶來的財政負擔,重申當局未有既定立場,冀有確實方案後才提出落實時間表。有公務員工會擔心部門首長評核制度會導致「馬房文化」,多個紀律部隊工會擔心每年評核做法或涉年齡歧視。

政府建議新入職公務員退休年齡由六十歲延至六十五歲。

對於紀律部隊新入職人員退休年齡延至五十七歲,有紀律部隊工會代表表示不滿。(資料圖片)

公務員事務局昨早與多個公務員工會會面,公布未來公務員流失率的研究報告。報告顯示,近年退休人數每年平均為四千二百人,佔整體公務員百分之二點七,但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往後五年間,公務員退休人數將增至每年平均約七千人,佔總數百分之四點四,加上預視未來公務員流失率會較高,須及早檢視會否出現運作或部門繼任問題,因此提出延長退休年齡四項建議。

新入職文職公務公務員方面,當局建議退休年齡由六十歲延至六十五歲,紀律部隊新入職人員一律退休年齡為五十七歲,如通過每年評核可延至六十歲退休;至於現職公務員方面,部門管理層可續僱用已屆退休年齡的員工,退休年齡可延至六十五歲,期間不獲考慮晉升。

工會:遠水不能救近火

當局同時建議推出新的「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即按需要時以臨時合約形式聘用剛退休的公務員,類似政府早前實施「限奶令」時聘用已退休海關關員做法。另外最後一項建議是精簡非首長級的前線及支援公務員離職後就業限制,讓他們退休後可按意願從事外間工作,惟不包括負責決策的首長級公務員。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當局提出四項建議不影響現職公務員晉升,又避免造成人力資源錯配。

多個公務員和紀律部隊工會對當局四招建議各有憂慮。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認為,政府四招建議「遠水不能救近火」,又擔心由部門首長作評核或致出現「馬房文化」。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紀律部隊評議會主席倪錫水等都對紀律部隊延至五十七歲退休後,仍須通過每年評核的安排有保留,擔心當中涉年齡歧視。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名譽教授周永新認為,本港現時沒有法定退休年齡,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可紓緩人口老化帶來的問題,增加社會勞動力,更可成為其他機構延長退休年齡的契機︰「一定會造成壓力,唔少大學、組織都爭取緊將退休年齡推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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