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歐文龍世紀巨貪奇案由本港廉署的調查揭開序幕。○六年十二月六日,時任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歐文龍正式被當地廉署拘捕。由於案情複雜,歐案分階段審。第一階段於○七年十一月五日在澳門終審法院開審,他被控七十六項控罪;○八年初第一階段審結,歐五十七項罪名成立,判入獄二十七年,罰款二十四萬,充公八億不法財產,他並沒上訴。

○九年二月十八日,歐案第二階段開審,歐被加控受賄、洗黑錢及濫權罪名共二十八項;第二階段於同年四月審結,歐二十四項罪名成立,入獄刑期加至二十八年半,罰款二十四萬澳門元,貪污所得的四千萬澳門元亦被充公。

一二年四月十六日,歐案第三階段開審,歐被控九項罪名,包括「御海.南灣」五幅土地批給案,港商劉鑾雄及羅傑承捲入案中;五月三十一日第三階段宣判,歐九罪全部成立,法官合併刑期作二十九年,因歐在首兩階段已判監二十八年半,第三階段實質加監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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