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胸襲港鐵職員經理甩罪
【本報訊】港鐵女車站助理報稱於去年中秋節被男乘客「胸襲」,案發兩日後報警,案件昨天在觀塘法院審訊。女事主作供時哭稱,她的上司在案發當日指現場的閉路電視「壞咗幾日無人知」,勸她不要報警,她懷疑上司是因與她有積怨而阻止,但其上司出庭卻指因不肯定被告是否蓄意非禮才無即時報警。裁判官認為事主講述被非禮過程的證供有疑點,判報稱是公司經理的三十二歲被告張志衡無罪釋放。據悉,控方曾向港鐵索取當日閉路電視錄影片段,但港鐵沒有交出。
女事主作供稱,被告曾向其左胸「揸咗一下」,又用手指「篤」事主的名牌說:「你死梗喇,我要投訴你,我要令妳喺呢度消失!」但接受盤問時,她又承認曾向警方表示被告是用手指「插」她的左胸,而非「揸了一下」,她當時也無提及被告曾用手指「篤」中名牌。裁判官基於事主庭上證供與她的警方供詞有嚴重分歧,判被告無罪釋放。
案件編號:KTCC 28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