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每年平均發生約一百三十宗交警電單車意外,警方高層認為電單車意外過多,為減少前線警員受傷,盡量減少調配鐵騎出動執勤,並以警車取代兩輪電單車,至今已有最少三成電單車被削減。有關措施引起部分前線警員不滿,指計劃令出外執勤的警車總數大減,機動性下降,擔心拖慢救援調查。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警隊必須於警員安全及執勤效率之間取得平衡。

警方鼓勵警員用四輪警車執勤,盡量減少使用電單車。

每年涉及警方電單車的意外都有過百宗,令多名警員受傷。(資料圖片)

塞車路段,四輪巡邏車未能前行,需鐵騎交警疏導。(資料圖片)

部分村路山路狹窄,四輪巡邏車難以駛入。

2011年03月
鐵騎於葵涌失控,掃欄後墮地,交警手腳骨折,重傷昏迷。

警察電單車意外數字

警察電單車意外傷亡事件

「我哋要係十五分鐘內到現場,但依家唔夠電單車,幾個地方先後炒車都係我哋跟,分唔到身,有幾次踏盡油,都差啲趕唔切。」一名交通警員透露,近期工作一單接一單,疏導交通,「有乜計吖,條路塞死晒,啲四個轆警車排晒喺龍尾,點入到嚟。」

「缺車」矛頭直指削車政策。消息透露,早年交警騎電單車意外頻生。故此,自○八年起,高層決定推行一項名為鼓勵使用警車、實為減用電單車計劃,削減電單車數量之餘,亦要求前線警員盡量不要駕駛電單車執勤。

實施計劃後,各總區以兩架電單車換一架警車的方式,將電單車陸續報銷。警方數字顯示,○七年共有八百四十多架電單車,之後逐年減少至今年五百六十多架,減幅達三成。

中層呻唔夠車用

此外,警方於前年開始,逐步取消夜間執勤行動,先於新界北總區試行,現已擴展到至其他總區,限制電單車於夜間甚至中更出勤。

一名交通部警官指出,以新界南為例,中更只有七成電單車可動用,夜更情況更嚴峻,按照比例,部分地區如早更由十架減至兩架,或八架減至一架,甚至有警區完全不安排警員晚上用電單車巡邏。另外,調查交通事故的調查組,於夜更亦盡量不安排電單車出外搜證。

削車及限用雙招齊下,警方中層大感頭痛。有警官大呻:「兩架兩個轆換一架四個轆,座位夠,但車就少咗。人手不變,車唔夠,個個同事坐同一架私家車,點分頭行事?唔通做步兵跑過去?」他又指部分鄉村窄路多,夜間不出動電單車,恐村落有突發事故時,難及時入村支援。

內部傳最少減半

另外,有交通警員只有電單車牌,晚上外勤若需用警車,需同事當司機,拖慢救援。其中一名調查組前線警員形容:「我哋個個手上都成三十隻CASES,以前我可以駕電單車出去查,但依家就因為我得電單車駕駛執照,要我搵同事掉低佢啲CASES,走去幫我做司機,加上車又唔多,一陣壞車,個個排隊等四個轆車。」

但最終削減目標數量,警方內部眾說紛紜,有消息指最少減五成,亦有人指未有明確數量,目前沒下一步削車計劃。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關注削車政策,他收到警員正反聲音,正收集前線警員意見,暫時未有立場。

警方發言人承認,警隊自○八年開始,鼓勵警務人員在夜更執勤時多用巡邏車,但沒表明最終削車限用的目標數目,只強調所有警區有一定數量電單車和警車,並由各級指揮官按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使用電單車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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