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談到真普聯公布普選立法會方案,坊間一如所料冷淡對待。畢竟焦點集中在特首選舉,市民和傳媒已沒有時間了解立法會的組成辦法。何況立法會選舉辦法複雜,即使是跑政治版的記者,在真普聯公布方案的記者會中,對如何採用「抗特法」來計算議席也不甚了了。老實說,不少政治人物甚至學者解釋時也說得不理想,故我嘗試以上屆立法會選舉做例子來說明採用抗特法和現時的最大餘額法,會出現如何不同的選舉結果。

必須知道,在抗特法下,沒有政黨會再分拆名單參選,因為抗特法在數學上保證單一名單參選會最有利。由於九龍東西兩區上次選舉都沒有政黨派出多過一張名單,所以不必討論。接着看港島區:假如當年用抗特法,公民黨名單排第二的陳淑莊便會獲得總票數七萬零四百七十五一半的三萬五千二百三十七票,而非現時餘額的二萬三千二百二十二票。依此,工聯會王國興便不會當選,改由陳淑莊勝出,而民建聯的兩張名單無論結合與否都會當選。

新界東情況相近,若用抗特法,民主黨的三張名單便會合併,假設其票數為原來三張的總和六萬八千一百八十五票,那排第二的候選人便會得一半的三萬四千零九十二票,不但比最後一席當選的范國威高,也比原來排第七、八的名單高,於是便會取代范國威當選。

新界西較複雜。不少學者誤指公民黨的余若薇可在抗特法下取得名單一半票數而當選,卻忘記在同樣制度下,民建聯的三張名單也會結合,而他們的總票數除以三,剛好比公民黨除二的得票高。所以若改變計票方法,民主黨結合兩張名單的首位候選人會當選,取代工聯會麥美娟。至於余若薇則得第十,僅僅落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