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幾位大律師、法學者及外籍人士,連同「民主阿婆」、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合組「香港二○二○」,推動政改,確保方案必須符合普世標準及《基本法》的普及平等原則。

三月二十日,「香港二○二○」公布其政改方案,當中並無公民提名、公民推薦或政黨提名,只在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辦法上做文章,把三個工商專業界別中的公司票改為個人票,政界選委則大改組,引入三百一十七名直選分區提名委員,提名特首門檻為全體一千四百名委員的一成,以達致「間接公民提名」。組織成員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聲稱,方案能「發揮公民提名的效果」。

這也是一個篩選方案,只不過是沒「篩」走泛民而已,又是「有得入閘屎都食」!

一份親泛民主派報章,更赤裸裸引述「政界人士」分析指,陳太沒有選票包袱,可為泛民「鬆綁」;當「民主阿婆」也敢否定公民提名,泛民便有棄守公民提名的下台階,以便下月他們訪問上海與京官商討!

坊間傳聞,「香港二○二○」的政改方案,極有可能是泛民與北京談判的底線 ,如能「成交」,將「物色」幾名泛民議員投贊成票通過。

但是,這種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方式,中共會視之為符合「機構提名」以及體現「集體意志」的原則嗎?如果北京寸步不讓,泛民主派會拉倒,還是再後撤呢?但不論答案如何,都是對民主運動的再出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