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無業婦一一年四月三日由吉隆坡乘飛機抵港後,被海關發現行李內有六百四十克海洛英,之後在高院被裁定販毒罪成判監二十年八個月,她上訴得直但案件發還重審。被告陳煥弟(四十二歲)日前在高院再被陪審團裁定販毒罪成,昨再被判監二十年八個月。但法官於判刑後透露,指案件審結後,一名自稱是本案的陪審員致電法官的書記,指有陪審員在審訊時曾上網搜尋本案資料,其後陪審團得知本案屬重審,該人擔心有陪審員於裁決時會先入為主遂向法官報告。法官對此表示,現時亦只是一名自稱陪審員者的片面之詞,未能確認其真實性,決定不作任何行動。

案件編號:HCCC 4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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