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台灣惡意破壞出租屋及盜竊屋內液晶電視的兩名港女租霸,昨再接受台北地檢署傳召提訊。當局召來受害房東等原告談判,雙方當庭和解,房東接受金錢賠償,願意撤控。兩港女訊後被帶回移民署,仍要面臨兩項公訴罪。

兩港女蒙着頭到庭。(互聯網圖片)

邱曉彤(左)及曾麗雲租下台北市一間套房,一個月後房子慘遭嚴重破壞。(資料圖片)

兩名涉案港女曾麗雲與邱曉彤,昨日上午從宜蘭收容中心被帶到台北地檢署,與受害房東等原告一同出庭。雙方就和解金額談判,並達成和解。房東當庭表示願意撤告。檢方則表示,兩名港女所犯的毀損罪雖然可以撤控,但是如果其觸犯的法例為公訴罪,則仍由檢方偵辦,不得撤控。目前,兩人仍有侵佔和竊盜兩項公訴罪,無法撤控。

有指賠償為換輕判

另一遭兩女偷去帽子的原告士林服飾店主稱,於檢署與事主當面對質。曾、邱兩女表示知錯並願意賠錢後,店方亦同意和解。兩女昨抵台北地檢署時,以毛巾包頭,並多次躲避傳媒鏡頭。有指二人同意賠償和解,是要換取檢察官輕判。

台北地檢署前日曾從宜蘭收容中心提訊兩人,釐清她們究竟破壞了哪些物品,而且是如何破壞。兩人應訊時坦承攪亂出租房、把三十七吋大電視搬走,另外在淡水偷帽子,但依然否認有割壞租屋處梳化,也不認有在台南旅社牆上塗鴉。

此外,檢方日前表示,曾請司法警察聯繫兩女的香港家屬,希望他們家人赴台,協助處理和解賠償事宜,但目前依然沒有結果。台警方表示,目前仍在積極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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