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於○三年立法規管全港的原居民鄉村的村代表選舉,但由於長洲和坪洲只被視作墟鎮而非鄉村,兩地的街坊代表選舉一直「無王管」。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二○一三年鄉郊代表選舉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將長洲和坪洲的街坊代表選舉納入法定規管架構,模式與村代表選舉相似,現有的《村代表選舉條例》亦會重新命名為《鄉郊代表選舉條例》。

立會通過長洲和坪洲納入《鄉郊代表選舉條例》規管。

全票制受質疑

現時長洲和坪洲分別有三十九及十七名街坊代表,由於兩處都沒有再細分不同村落或分區,故選舉一直採取全票制,即合資格選民可在同一張選票上,同時揀選最多三十九或十七名候選人。民主黨議員何俊仁質疑全票制妨礙獨立人士出選,建議規定選民最多只揀選相當於議席數目三分之一的候選人。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表示,長洲和坪洲現行的選舉模式行之有效,符合民主選舉原則,質疑何俊仁的建議僅反映其個人喜好,未經法案委員會仔細討論或廣泛諮詢,認為不應貿然改變原有選舉制度。醫學界議員梁家騮亦指出,全票制未必代表投票人沒有獨立思考,例如醫委會選舉亦是採用全票制,只要兩地居民能不受他人左右投票,全票制就沒有大問題。何俊仁提出的修訂最後遭到否決。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