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購買保險尤其醫療保險本是為了預防萬一,有備無患,可惜,由於港府監管不力,保險行業良莠不齊,以致「投保易索償難」,不僅衍生大量爭拗及亂象,更令人質疑當局推行「自願醫保」的可行性。

保險索償投訴局去年共接獲五百三十五宗投訴,較前年大幅上升一成二,在已審結的三百四十三宗個案中,接近五成是涉及住院及醫療保單的投訴,當中三成三涉及保單及條款的詮釋問題,兩成六為不保項目的爭議,另有一成六受保人被指無披露事實。保險公司拒賠理由千奇百怪,有投訴人被確診患上心肌梗塞,但保險公司卻以「醫療報告沒有顯示心肌酵素大幅上升」為由拒絕賠償;有在境外求醫的心臟病患者被指「隱瞞高血壓症狀」,申索住院治療費用不果。保險條款詮釋不清,雙方雞同鴨講,往往要鬧到投訴局,投保人才能夠取回公道。

事實上,這些個案只是保險爭拗的冰山一角。正如有人指出,欲拒賠償,何患無辭,保單保障的主要不是消費者利益,而是保險公司的利益。保險公司財雄勢大,聘用法律專家對保單條款字酌句斟,幾乎做到無懈可擊,加上部分從業員存心誤導,市民一不小心,隨時誤墮陷阱,許多人出事後才發現不在受保之列,即使投訴也未必有用。在投訴局去年結案的三百多宗個案中,總共僅八宗投訴獲判得直,七十一宗達成和解,成功率不足四分之一。即使投訴得直而獲得賠償,也往往是幾經周折,費時失事,勞心勞力。許多投訴人經不起折磨,不得不自動放棄。

在商言商,保險公司首先考慮的是保障自身利益,這是無可厚非的,港府作為監管者,有責任堵塞漏洞,督促保險公司增加透明度,保障消費者權益。荒唐的是,當局對保險業的亂象一直坐視不理,反而千方百計企圖推行醫保計劃,一時強制,一時自願,甚至預先撥出五百億元作為基金,威逼利誘,無所不用其極。保險行業缺乏監管,本已亂象叢生,當局再推行自願醫保,豈不是亂上加亂?

說穿了,前朝政府一意孤行推行自願醫保計劃,無非以民為笨,企圖推卸醫療責任,將病人驅往私家醫院,難怪被譏為「市民出雞、政府出豉油,進貢保險公司及私家醫院」的弊政。奇怪的是,對於這項倒行逆施的政策,現屆政府竟然蕭規曹隨,揚言年中展開諮詢,只是將五百億元撥款中的五十億元用作設立高風險池,其餘四百五十億元用作平衡公私營醫療服務基金,依然是換湯不換藥。民意彰彰明甚,不同民調皆顯示大部分港人反對推行自願醫保,當局擇惡固執,只能自取其辱。

保險監管似有若無,推銷醫保枉費氣力。前朝政府沒安好心,留下自願醫保這個陷阱給現屆政府踩,當局與其為前朝埋單,不如集中精力搞好保險監管,以及推動公共醫療改革,這才是正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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