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巴士迷購退役九巴「過手癮」,遭人誤當偷車,更被揭無牌駕駛惹官非!現場將軍澳穎禮路,昨晚七時許,一名市民行經上址露天停車場,赫見一名着綠衫青年,駕駛一輛無掛車牌的95號雙層九巴,車廂內另有數名青年,懷疑有人偷車,於是報警。警員接報到場,截獲該名姓黃(二十四歲)的「巴士司機」,他報稱是該輛巴士的「車主」,但一時間無法出示證明文件,更承認沒有相關駕駛執照,警員遂以無牌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把黃拘捕,聯同車內數名青年一併帶署調查。

涉案巴士並無掛上車牌。

涉案青年被帶署調查。

「車長」不時相約靚女任車模替愛車拍「沙龍」照。(互聯網圖片)

懷疑被捕的「車長」。(互聯網圖片)

常邀靚女任車模拍照

消息指,被捕「車長」姓黃(洋名Frankie),家住將軍澳,是著名巴士迷,在圈內薄有名氣。有巴士迷透露,黃早前花近二十萬元,購買兩部退役九巴,其中一部是涉案的富豪奧林比安十二米雙層空調九巴,及一輛俗稱「熱狗」的富豪利蘭十一米雙層九巴,路線均為95號,行走將軍澳翠林至佐敦。黃更與志同道合者將該輛「熱狗」大翻新,將車身噴成黑色,不時相約靚女擔任車模,充當「龍友」與兩巴士拍「沙龍」照,並上載facebook公諸同好,獲不少友人畀Like。

有消息指,該兩架巴士長期停泊上址,不時有數名青年前來替巴士「補油」及拍照,有時又將巴士「移位」,但表示從未見過他們將巴士駛離停車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不論在私人停車場或公眾地方,只要車輛被開動,都被視為駕駛或操控車輛;法律上,即使在停車場「兜圈」,也屬於駕駛,故駕駛者須持有有效駕駛執照,若所駕駛的車輛為巴士,更必須領有有效可獲准駕駛巴士的牌照,否則會被控以無牌駕駛巴士,及沒有購買有效第三者保險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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