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來港產子萬無一失,其實本港過往亦不時發生涉及醫療失誤的事故。為鍾路金接生的姓黃婦產科專科醫生,原來曾於○六年因未有確保胎兒是否已經死亡,而建議求診孕婦進行刮宮手術終止懷孕,犯了專業上的失當行為,於一○年三月被醫委會頒令於普通科醫生名冊中除名,為期三個月,暫緩執行十二個月。

王秋北協助鍾路金申訴,希望法援加快處理個案。

本報委託婦產科專科醫生檢視醫療報告,他估計創傷於生產過程中造成。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病人一旦在私院醫療發生事故,而程序由私人執業醫生執行,病人可分別向醫務委員會及該私家醫院申訴,即使醫院只負責借出地方及提供護理服務,亦對求診者有責任。如市民對私家醫院的調查不滿,可再向衞生署投訴,藉此向醫院施壓,但追究會較為繁複。

醫委會發言人回覆指,由於該會具有行使紀律處分的權力及類似的司法職能,所以不適宜評論個別醫生的投訴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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