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歷史建築處處,為確保這些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物,能得以保留,政府除保育外,亦對不少古蹟進行活化。惟有保育團體質疑,部分古蹟活化後,淪為高級酒店或商場,未開放予公眾使用,扭曲活化原意。

早前被評為法定古蹟的尖沙咀前水警總部,被活化成酒店及小型商場。(資料圖片)

近年愈來愈多古舊建築物被活化,如被評定為法定古蹟的尖沙咀前水警總部,就被活化成酒店及小型商場,而被評為二級歷史建築物的前大澳警署,亦同被活化成酒店。長春社文化古蹟資源中心副主席梁炳華認為,活化歷史建築物,有助保留,「比起單純對外開放,活化古蹟會令建築物變得更有生氣,可以吸引到更多人去,從而令更多市民關注。」

惟他認為,有古蹟被活化後,只是非常有限,甚至完全不對外開放,扭曲活化原意,「活化係希望佢可以得到保留之餘,仲吸引到更多人嚟,但依家嘅情況,只係多咗幾間有賣點嘅商場或者酒店。」他認為,政府應加強於活化項目的角色,或加強監管項目活化後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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