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恒生銀行創辦人何添家族及澳門前特首何厚鏵家族持股的新聯益置業有限公司,去年將名下一個位於中半山愛都大廈的豪宅單位連車位,租予一間公司,但對方在簽約後兩個月便欠交租金。新聯益遂入稟高院,向對方追收租金並要求收樓,但租客以單位渠塞及冷氣問題未有改善為由,認為有權扣除部分租金。高院聆案官昨裁定租客的抗辯理由缺乏理據,以簡易判決直接裁定原告勝訴。

原告新聯益置業有限公司共有十二名股東,包括何厚鏵已故父親何賢(由其遺產管理人何厚榮、何厚炤及何厚鏵代表)、以及何添家族成員何厚鏘、何厚浠及何厚煌等。

原告去年四月以月租十三萬四千元,將上述物業租予被告正建健康產品有限公司,被告將物業供其董事李震濠與家人居住。原告指被告由去年六月起欠租,故要求收樓。

案件編號: HCA 18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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