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去年七月十九日實施,截至今年二月底,海關、通訊事務管理局及消費者委員會共接獲逾四千二百宗投訴,當中近六成涉違反「虛假商品說明」的不良營商手法,其次為「誤導性遺漏」及「不當地接受付款」。

海關同期就八百九十六宗投訴展開調查,當中十三宗個案已提出檢控,並向二十七宗個案的相關東主和銷售人員發出警告信或勸喻信。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