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多名市民昨日到保險業監理處投訴一名保險代理銷售手法疑誤導,導致供款十年的儲蓄保險,連本金亦無法取足。代表指,部分個案涉及推銷儲蓄保險,但簽署合約卻變成投資保險,質疑現行法例對基層市民保障不足。由於部分保單仍未到期,故相信至今發現的個案只屬冰山一角。他們要求保險業監理處調查事件,加強監管保險業界,提供字體清晰及中英對照文件,也要落實解決不良銷售手法問題。

十多名市民到保險業監理處投訴一名保險代理涉誤導。

受害人之一的鄭太,於○四年為兒子購買儲蓄保險,冀日後作為教育基金,合共供款九萬多元,預計獲利兩萬多元。她說,該保險代理在推銷計劃書中,手寫列明「10年全部連本帶利拿回:$115,931,純淨利息$24,251」,豈料到期後獲告知只能取回七萬多元,更直指累積紅利及年息率不獲保證,導致本金虧損。她向保險公司表明有關代理曾白紙黑字列明承諾,強調只想取回本金,但事件仍未解決。

報警不獲受理

另一受害人陳先生同為○四年起供款,每年供款三千九百多元,聲稱該保險代理承諾十年後,可獲發還四萬多元。當他向保險公司索款時,對方只答允支付二萬六千多元,即連本金亦無法取足,更直指要存至十五年後,才可取足本金。

協助的區議員尹兆堅表示,近月接獲二十多名市民投訴,部分人曾報警求助,但被指屬商業糾紛,不獲受理。尹引述市民曾向保險公司求助,但公司卻推說屬個別代理行為,拖延處理。保監處已接納投訴,將跟進調查。涉事保險公司希望有關顧客盡快與該公司聯絡。保監處則至截稿前仍未回覆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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