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郊山頭野嶺遍布捕獸器,當中被稱為「食人花」的鋸齒夾腳捕獸器最常見,亦最「陰濕」,不少動物包括貓狗,甚至行山人士,都曾踩中被「咬」受創,有動物傷勢嚴重須截肢,甚至人道毀滅。私設捕獸器屬違法,漁護署過去三年共檢獲逾四百個捕獸器,但檢控非法放置捕獸器卻少得可憐,僅得兩宗,有保護動物團體批評漁護署執法不力,加上署方矛盾,本身亦採用捕獸器捉狗,法例形同虛設,「食人花」捕獸器得以開遍山頭野嶺,危及動物及行山人士。

可憐
Lucky雙腳誤踩捕獸器被夾傷。(愛護動物協會提供)

夾腳式捕獸器於本港山頭最為常見。(愛護動物協會提供)

Lucky雙腳被捕獸器夾至重傷或需人道毀滅。(愛護動物協會提供)

Lucky雙腳慘被捕獸器「咬」中。(愛護動物協會提供)

山頭「食人花」捕獸器「咬」傷狗屢見不鮮,上月十六日粉嶺蝴蝶山道雞嶺村便有一宗,三歲大唐狗仔「Lucky」,早出溜去玩,至晚未歸,狗主登山尋獲,赫見牠伏地悲鳴,一對前腳被捕獸器夾住。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接報趕至,剪斷捕獸器,將Lucky帶返中心救治,一雙前腳因已夾斷骨,需接受截肢手術。

同月,大埔一個地盤兩隻唐狗女,同踩山上各一個捕獸器,夾中右腳,被困數日,由另一隻同伴引領地盤工人到場揭發救出,牠們的腳受創發炎,幸得好心義工掏腰包帶往獸醫醫治。另外,捕獸器過去不單止傷害動物,人踩中被「咬」傷亦常發生。

漁護署表示,每隔一至兩周巡查全港多個捕獸器黑點,過去三年共檢獲四百七十七個不同類型捕獸器,期間就非法放置捕獸器作出的檢控共有兩宗,兩被告分別罰款一千五百及一千六百元。

而愛護動物協會紀錄顯示,○七年至今,在全港黑點包括沙頭角、屯門、大埔、西貢、將軍澳及大嶼山等山頭,檢獲至少一百六十個非法捕獸器,種類包括「食人花」、「山豬剪」及不同大小捕獸籠,同時接獲逾二十五宗因非法捕獸器導致嚴重受傷報告,受害主要是寵物及流浪貓狗。

漁署亦放置遭斥矛盾

夾腳捕獸器最常見,暗設行山徑外隱蔽草叢,動物及行山人士往往察覺不到而「中招」,輕則皮肉受損,重則斷骨。愛護動物協會檢核部總督察郭燕玲稱,過去常有被捕獸器夾腳狗隻,在數天至數星期後才被人發現,期間牠們多掙扎圖脫困,但愈掙扎夾得愈緊,終致斷骨,當中五成需截肢,更嚴重則人道毀滅。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表示,動物被夾腳式捕獸器夾傷的個案,保守估計每年至少五宗。擅自裝置或使用捕獸器屬違法,但漁護署作為執法機構,檢控數字卻屈指可數,麥志豪認為,「漁護署本身亦亂咁喺山頭放置夾腳式捕獸器捉流浪狗,又點樣說服其他人唔好用呢?根本好矛盾,現有法例有等於冇。」漁護署回應指出,每次使用「套狗索」捕獸器捉狗時,均有人員在場全程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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