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政府在發展步伐中多留一點歷史建築,讓市民愛在舊城窄巷,拆與留之間,應如何抉擇?日前,申訴專員公署表明正式立案調查山頂百年大宅「盧吉道二十七號」改建酒店計劃。事實上,近年本港保育意識不斷增加,當中不少私人物業更因涉及古蹟問題,與民間掀起激烈的保育爭議。保育與發展,是永遠對立嗎?

顧問老師:歐陽凱琳

Q:為何本港經常出現文化保育與經濟發展的衝突?

A:關鍵是一個社會是否認同保育價值。本港是金融掛帥社會,當談到保育,都是指如何在發展中去保育,往往以發展行先,對保育價值沒有一致性看法。反之,歐洲國家社會整體重視文化承傳,市民認同保育重要性,因此兩者之間甚少出現矛盾。

Q:近年本港市民的保育意識有何轉變?原因何在?

A:本土保育意識是回歸後才萌芽的文化。九七回歸後,發生皇后碼頭清拆事件,社會出現「集體回憶」,市民開始有身份認同疑惑,思考自己是中國人抑或香港人,引發一連串保留具港英文化特色建築的本土運動,令往後港人的保育意識逐漸提高。

延伸思考

1.近年不少保育爭議都涉及私人物業,政府角色有何重要?

A:由於私人物業業主擁有最後決定權,即使其建築物被列為古蹟,業主亦有權清拆。為達保育目的,政府可修例,如內地上海政府規定被列為古蹟級別的私人建築,必須原貌保留。政府亦可用公帑購入古蹟物業作保育,如景賢里,惟前提是政府要有先見之明,在業主作任何改動前訂出古蹟級別。

2.保留舊建築物能否真正保護到舊有文化?

A:視乎舊建築物背後有沒有歷史故事存在。如只因建築物外貌值得保留,改變建築用途是一種有效保育方法,因保育發展需要經濟支持。至於有歷史故事的建築物,則必須配合文化承傳功夫,如設立展覽廳介紹建築物資料。

3.在保育議題上,申訴專員公署角色有何重要性?

A:申訴專員公署是獨立機構,容許市民在參與此類議題時化被動為主動,促使政府重新檢視有關政策,是相當重要的民間工具,如今次可暫時叫停盧吉道27號大宅的改建計劃。不過,由於申訴專員公署不會主動調查,要靠市民的主動監察,才能發揮其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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