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獨居的六十五歲退休幼稚園女教師龍雅麗○六年於住所去世,遺下百萬元及所住單位,因她無親人又無立遺囑,依例遺產全數歸政府。惟與龍友好的女鄰居江美仙聲稱龍曾說由她繼承遺產,死後並多次「報夢」囑她爭產,江遂與政府「爭產」。高院原訟庭在一一年判決指龍臨終前確把約一百萬元存款贈予江,故裁定她可獲款項,但就否決可獲住所的要求。江不服昨日上訴,指龍臨終前將銀行保險箱鎖匙交予她,等於連樓契亦讓她接管。上訴庭聽取陳詞後押後裁決。

上訴人江美仙昨自行陳詞。

龍雅麗生前居於灣仔軒尼詩道的單位。

龍雅麗生前曾任幼稚園教師。(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CACC 1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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