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水彩園邨一名獨居老人,疑死慳死抵儲起逾二十七萬元現金,收藏在家,早前他去世後,由於無親無故,房署昨派員往其住所清理時,七名執屋人員發現該大筆現款,雖誘惑當前,仍未為所動,未有瓜分巨款,立即將事件告知房署。房署指按照指引,有關現金會存入房委會銀行戶口,待遺產承辦人認領。

消息指,房署昨委派外判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到彩園邨收回一個離世獨居長者的單位,當七名人員清理單位期間,赫然發現約二十七萬一千元現金,相信屬戶主生前儲下,他們曾考慮報警,但終決定交房署處理。

外判工退交房署

一名人員事後打趣稱:「喺公屋執屋發現咁多錢,我哋都係第一次,如果唔上報房署,可以私底下瓜分筆錢,但我哋當然唔會咁做啦。」房署發言人指出,根據指引,如公屋單位的單身住戶去世,而又無親無故,無法聯絡到任何親人,該署在收回單位時,會紀錄單位內物件,若有現金會存入房委會銀行戶口,其他貴重財物會存放在夾萬,家具電器則存進貨倉。十四日內無遺產承辦人領取,會安排將財物、家具電器等公開拍賣,所得款項存入房委會銀行戶口,如有關單位有欠租,會在有關款項中扣除。日後若有遺產承辦人與屋邨辦事處接觸,經確認和一定程序後,款項會交予對方。至於房委會銀行戶口內的款項,一般是用於與房委會職能相關事項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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