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一份預算案建議將電動車首次登記稅的豁免期延長三年,至一七年三月十一日為止。立法會昨日開始審議有關議案,議員普遍支持延長豁免期以鼓勵環保,但亦有議員質疑一刀切豁免所有型號電動車的理據,認為不應浪費納稅人公帑,資助有錢人購買屬奢侈品的電動跑車。政府回應指出,有關政策旨在鼓勵港人轉買較環保的電動車,以及推動廠商發展相關技術,當局會留意市場最新發展,將來再重新檢視。

三年後可附加條款

(首次登記稅)條例》議案小組委員會昨日舉行首次會議,議員張超雄質疑政府濫發公帑,尤其不滿一併豁免電動跑車的登記稅:「據我所知,依家大大小小車廠起碼有三百幾張電動車訂單,政府每架平均資助六十萬元,咁係咪值得呢?」航運及交通界議員易志明則支持政府做法,認為難以就電動車用途或型號區分稅務優惠。

環保署助理署長莫偉全回應指,部分出產高性能電動車的車廠,以後或會以相同科技發展商用電動車,又強調今次議案旨在延長豁免限期,最快三年後才可附加其他條款。小組委員會最後並無提出反對,動議預計於本月二十六日的立法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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