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之間互不信任,這是朝廷和港人都強烈感覺到的,然而,按照目前的路數,這個問題似乎又無法解決。朝廷和港人也都不斷強調應該多溝通交流、加強了解、消除誤會、增加互信,但誰也無法實現這個「美好願望」,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根本而言,是兩地制度不同,兩地觀念差距很大,誰都不理解、不接納對方的一些「根本原則」。就拿民主、普選、政改來說,朝廷想給的、能給的和香港人想要的,就是不同。朝廷認為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乃特別行政區,乃地方政府,選舉行政長官必須受中央政府的限制,必須先經中央篩選。香港人則認為民主就是民主,普選就是普選,不論是選一國領導人還是選地方領導人,選民的意志是最重要的、決定性的,香港選民選出行政長官不會損害國家的權威,更不會改變香港的憲政地位,朝廷沒必要不信任港人,為港人事先篩選參選人。

講到「一國兩制」這個大框架,港人注意到朝廷曾經對台灣開出的條件,包括可以有自己的軍隊、防務和選舉領導人等一切制度不變。為甚麼在同一框架下,香港人就不能完全根據自己的意志選出行政長官呢?為甚麼朝廷可以「相信」台灣人民,不能「相信」香港人民呢?這是香港人一直深藏的心結。香港人會認為,朝廷還是從現實出發,「給」台灣的「民主」就是比「給」香港的多。這和朝廷一直強調的甚麼「一國」原則,甚麼「特區」不「特區」的,有甚麼關係呢?香港人「看透」了這些,就很難相信朝廷的種種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