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加房屋供應,港府扭盡六壬,最新計劃是重建二十多個樓齡老舊的公共屋邨。事實上,重建公屋可改善居住環境,又可增加公屋單位供應,當然是愈快愈好,問題是說易行難,重建舊屋邨涉及程序繁多,沒有十年八載甚至更長時間都難以成事。遠水難救近火,現屆政府要解決房屋問題,談何容易。

被房委會納入重建研究的屋邨,包括華富邨、模範邨、西環邨、彩虹邨、褔來邨、南山邨、漁灣邨、石硤尾邨等,樓齡介乎三十四至六十一年。房委會聲稱,這些屋邨結構良好,惟三十年後樓齡高達六十至九十年,保養及維修費用相當高昂,若拆卸重建,可重新規劃,增加地積比率,提高單位供應量。

眾所周知,不少公屋位於市區極佳位置,惟因落成年代久遠,不僅設施落後,地積比亦不高,單位數目有限,變相浪費土地,重建只是遲早的事。可惜,重建並非想像中簡單,首先要考慮如何原區安置居民。正如有房委會成員指出,現時重建很難沿用以往「先建安置屋邨,再拆舊邨」的做法,因為不少舊屋邨位處市區,周邊根本無地建安置屋;而「褪積木」式重建、分期重建、同邨邊拆邊建的方法亦有不少缺點,包括重建時間長、後期搬遷居民受工程滋擾大等,加上居於這些屋邨的大都是老人家,一動不如一靜,他們未必願意大費周章改變生活環境。

退一步說,就算當局物色到安置用地,居民也支持重建,亦不等於可以立即動工,因為當中還涉及規劃同改變土地用途等程序,繁複而冗長。以當局屬意率先重建的港島華富邨為例,房屋署承認完成這些程序最少需時七年,遑論真正落成入伙。再說,早年的屋邨規劃主要考慮人口密度,而非近年的地積比率或總樓面面積,故重建前必須再進行詳細檢測,確定每個屋邨的樓面面積及發展潛力。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每個屋邨的重建計劃,沒有十多年甚至二、三十年工夫,根本不可能完成。

房屋問題已成為本港「老大難」問題,現屆政府視之為施政重中之重,雖有心撥亂反正,更訂下未來十年興建四十七萬個單位的宏圖大計,可惜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地從何來」問題一直解決不了,只能徒嘆奈何。

近年來,當局提出多種拓土建屋辦法,除了重建舊型公共屋邨,還包括填海造地、開發新發展區、發展岩洞、改變社區及綠化土地用途,甚至連郊野公園也不放過,結果不是被指「割地賣港」,就是被譏「盲搶地」,破壞生態環境,覓地建屋始終阻力重重,寸步難行。

「羌笛何須怨楊柳,春風不度玉門關。」在當今泛政治化的社會氛圍下,弱勢政府不論做甚麼都有人反對,都會被上綱上線,這不僅體現在房屋問題上,經濟問題、民生問題乃至中港問題亦莫不如此,當局動輒得咎,一籌莫展。香港坐困愁城,看不到希望,找不到出路,除了坐以待斃,幾乎別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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