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正在監獄服刑的陳振聰,其母親李金珠於去年平安夜逝世,李金珠生前的私人看護其後入稟勞資審裁處,指陳振聰一對弟妹拖欠代通知金、勞工假期及有薪年假等,索償逾八萬元,案件昨日處理,惟雙方在庭上爭拗工時及工作日數等,期間申索人疑一時氣結,吐出一句:「都係龔如心養你哋!」審裁官其後介入調解及提供意見,陳氏兄妹終賠償一萬五千元,與申索人達成和解。

陳振國(右)及陳婉燕(左)兄妹昨出庭應訊,最終願賠償一萬五千元與申索人和解。

劉偉玲曾擔任陳振聰母親的私人看護,她為此向陳家兄妹申索逾八萬元。

申索人為六十五歲的劉偉玲,向陳振聰的四弟陳振國及妹妹陳婉燕索償代通知金、勞工假期、有薪年假及遣散費合共八萬多元。據申索人指稱,她自二○一一年起擔任陳老太李金珠的私人看護,每天工作十二小時,每周上班六天,日薪八百八十元。陳老太去年底入住養和醫院診治,申索人仍要隨時候命,直至陳老太逝世,申索人一直未獲發勞工假及有薪假等薪金,她亦認為陳氏兄妹有需要向她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及遣散費。

陳婉燕反指,過往並沒有為申索人供強積金及報稅,認為申索人只是按摩師提供服務而非看護,僅陪母親聊天,與他們並不存在僱傭關係。

1.5萬元和解

申索人反駁指,其工作屬看護,每日需接更,她說至動氣之時更向陳氏兄妹說:「都係龔如心養你哋!」審裁官亦向陳婉燕解釋,無報稅及無供強積金供款並不等於無僱傭關係,直指案件將來審訊時,雙方被認為屬僱傭關係的機會很大。

陳再辯稱,申索人其實由母親僱用,但後來又指母親無收入,故由子女負擔薪金開支,但審裁官直指此說法前後矛盾,「咁係咪要所有兄弟姊妹都做晒被告?」審裁官同時向申索人指出,她部分追討項目成功機會不大,例如按周支薪,代通知金便應為一周而非一個月,遂建議雙方商討和解。經調解後,陳氏兄妹最終願意向申索人賠償一萬五千元,將案件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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